关于开展第十二届 “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的通知

考培中心、各系:

根据《教育部等七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 促进活动育人的意见》(教职成【20158号)和《关于印发第十二届全国中等职业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方案的通知》(教职所【2015125号)文件精神,决定组织全校学生开展第十二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现将竞赛活动有关要求通知如下,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总体要求

组织开展“文明风采”竞赛活动是学校育人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高育人实效的重要抓手,与技能大赛处于同等重要的地位。开展好“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对于培养学生职业精神、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和综合素养具有重要的意义。从2015年开始,文明竞赛活动时间与学校学年同步,每学年上学期开始至下学期结束为一个活动周期。各系要按照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工作要求和“班班活动 人人参与”的活动原则,把“文明风采”竞赛活动与班级文化建设、学生社团活动和促进学生综合素质提升结合起来,有针对性地抓好“文明风采”六类赛项的组织工作,认真选拔推荐优秀作品参加校级、省级、全国竞赛,力争在全省乃至全国竞赛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

各系部要将学生参加该项活动的情况作为考核班级、班主任工作的重要依据,学校将把各系部参加活动的情况作为系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竞赛项目

本届活动以“践行核心价值观,激扬职校生风采”为主题,设立6类赛项。

(一)征文演讲类

主题和内容:一是以“牢记历史,爱我中华”为主题,引导学生铭记历史,缅怀先烈,珍惜幸福生活,激发报国热忱。二是以“成长中的感动”为主题,引导学生感悟自己成长经历过程中的正能量,抒发对党、国家、民族和家庭的热爱之情,表达当代中职学生自觉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思考和行动。

形式和要求:各系各班级可广泛开展征文演讲活动,择优向学校推荐演讲作品。报送作品包括演讲稿和演讲视频,一并报送。演讲稿内容健康,语言平实,表达真情实感,字数不超过2000字;演讲视频要求内容清晰流畅,演讲者表达流利,仪表得体。

(二)职业规划类

主题和内容:以“我的未来我做主”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信心,逐步培养职业意识,及早规划自己的职业生涯,内容包括职业生涯设计、创业计划、创新设计等。

形式和要求:各班级可结合职业生涯规划相关教学内容,广泛开展职业生涯设计、创新创业设计等活动,择优向学校推荐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创新创业设计作品。

职业生涯设计方案和创业计划均提交电子文本。内容应贴近实际,目标明确,措施可行,相关文本字数不超过2000字。

创新设计方案提交电子文本,说明作品构思、特点、功效等,同时附送作品实物。

(三)摄影类

主题和内容:以“职校美·学习美·劳动美”为主题,引导学生聚焦校园生活和各行各业的劳动者,捕捉学生在校学习、生活、实训实习等的精彩瞬间和其他劳动者工作的瞬间,展示中职学生和劳动者的职业礼仪、职业素养和职业形象。

形式和要求:摄影作品除影调处理外,不得进行其他技术处理。作品以单幅形式报送电子版作品、未经过修改的电子源文件及说明文字,电子版格式为JPG,大小不超过5M;说明文字主要包括创作的构思、表达的内容等,不超过200字。作品创作时间为20159月之后。

(四)微视频类

主题和内容:以“奋斗的青春最美丽”为主题,引导学生树立积极向上、奋发有为的人生观、价值观,展示青春的风采和良好的精神风貌。

形式和要求:微视频作品可采用微电影、纪录短片、动画片、公益广告或者电子相册等形式,制作软件不限,紧扣主题讲述故事,内容健康向上,文件格式FLVRMVBMP4,大小不超过300M,时间不超过10分钟。

(五)校园情景剧类

主题和内容:以“法治·安全·环保·健康”为主题,引导学生以学习、生活为原型进行创作,通过人物刻画、故事演绎等反映当代中职学生对法治建设、生命安全、生态文明、身心健康的所思所感所悟,体现教育和启迪意义。

形式和要求:作品脚本应由学生原创,表演以学生为主,可邀请家长或老师参加。主要角色人物在8人以内,时间不超过15分钟。报送脚本和演出视频,视频大小不超过300M

(六)才艺展示类

主题和内容:以“人人尽展其才”为主题,鼓励学生展示自身文体特长、职业素养和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引导广大中职学生学习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提高审美情趣、人文素养。

形式和要求:才艺展示分为舞台作品和非舞台作品。舞台作品包括朗诵、声乐、器乐、舞蹈、戏曲、曲艺、杂技、魔术、武术等,时间不超过10分钟。鼓励在校园内外公开展演。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大小不超过300M。非舞台作品包括书法、绘画、篆刻等,非舞台类作品需提交作品实物,书法、绘画等作品不用装裱。

三、组织领导

为保证竞赛活动顺利、扎实、有效的开展,学校成立“文明风采”竞赛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学生处。成员名单如下:

长:陆生春

副组长:赵仙龙

员:李鹏盛 张建华 杨哲 杨发武 彭颖 和文丽 各系主任

办公室主任:李鹏盛(兼)

员: 彭颖 张延鹏 冯志东

四、进度安排

序号

1

20151020日至1030

各系各班级宣传动员

2

201511月至12月中旬

各系各班组织学生开展作品的创作和征集活动

3

201512月中旬至12月下旬

各系向学校推荐上报作品

4

20161月上旬

学校抽调教师组成赛项评审小组对各系报送的优秀作品进行评选并在校内进行表彰奖励

5

20161月中旬-2

学校向省竞赛活动委员会推荐上报作品

6

201635日至410

省级复赛

7

20164月至5

全国决赛

8

20165

全国职业教育活动周期间举办总结颁奖活动

五、激励办法

校级竞赛活动设置以下奖项。

(一)学生作品奖

针对各系部、各班级报送的优秀作品,每个项目分别按上报作品总数的5%15%20%的比例设立一、二、三等奖,优秀奖若干进行校内表彰奖励。

(二)指导教师奖

面向教师设立优秀指导奖若干。指导的学生作品获校级竞赛一等奖的教师颁发优秀指导奖,颁发证书和奖励金。微视频类、校园情景剧类、才艺展示类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6人,其他项目每份作品的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三)组织奖

面向系部和班级,设优秀组织奖若干名,颁发奖状和奖金。

六、作品选送

1、由各系统一向学生处报送作品。除才艺展示类中的书法、绘画、篆刻等作品及职业规划类中的创新设计作品实物当面上交外,其他所有作品、案例(包括文字和视频)进行网络上传,发送至张延鹏老师邮箱。

2、职业规划类赛项要求所有学生人人参与,提交作品,经系部初审后上报。

3、每份作品应标明作者、学校、指导教师等信息, 所有电子版文件以“参赛类别+题目+班级+作者姓名”命名。注意不得以绘画、书法等类别名作为作品名。未按照要求报送的将不予评选。

4、其他未尽事宜待省竞赛组织委员会下发省级竞赛通知后另行补充通知。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2015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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