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教师课堂教学能力诊断与改进竞赛活动方案

各系(部)、课程组:

为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提高教师综合素质,磨练教学内功,提升教学质量,建立和完善学校教学工作自主诊断、持续改进的常态化周期性工作制度和运行机制,教务处决定以系、课程组为单位,组织开展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竞赛,从课堂教学入手,自我诊断,以赛促改,为青年教师搭建一个锻炼和提升教学能力、展示教学风采的平台。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为指导,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学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指导方案(试行)》的要求,坚持“需求导向、自我保证,多元诊断、重在改进”的工作方针,着力对课堂教学与实践教学状态,开展多层面、多维度的诊断与改进,规范教学管理、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主体责任,增强教师的责任感、使命感,逐步建立完善我校教师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课堂教学能力诊断与改进竞赛活动顺利进行,成立竞赛组织和评审委员会,负责大赛组织和协调工作。

组长:陆生春

副组长:陈胜利 赵仙龙

成员:张建华 李玉杰 杨喆 魏振旭 刘第 苏博文 李鹏盛 李有科 屈金德 曹中文 邸光浚 李桂琴 张延玉 黄火明 何军花 明 燕 贾秋霞

三、参赛人员

2006年以来入职的专兼职教师(包括聘请教师)必须参加,其他教师自愿报名参加。(名单见附件1)

四、竞赛程序及时间

竞赛分系、课程组初赛和校级决赛两个阶段。初赛时间:2016年10月24—2016年12月25日;决赛时间:2017年3月15—5月15日

1、系、课程组初赛

初赛由各系、课程组组织实施。原则上要求各部门把具体参赛授课时间安排在周四下午5、6、7节课进行,作为本学年开展教研活动的主要内容。并于10月13日前将参赛方案(参赛教师名单及时间安排)经系主任签字后报教务处,初赛时要求各系、课程组发布校内通知邀请全校教师观摩比赛过程。12月25日前完成初赛,并将相关资料及初赛成绩、参加校级决赛的推荐表报送教务处备案。

2、校级决赛

决赛由竞赛组织和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各系、课程组根据初赛结果选拔教师参加校级决赛,原则上不超过本系参赛教师总数的20%(具体名额见附件2,推荐表见附件3),决赛计划在2016-2017-(2)3—5月份进行,具体时间安排另行通知。

五、竞赛内容

1、课堂教学能力竞赛分别从课堂教学、教案、说课三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表见附件3、4、5)。参赛教师的教案、说课要与参赛课堂教学知识点(技能点)相符合。

2、参赛教师课堂授课内容根据学期课程授课计划实际教学进度随堂选定。

3、教案根据课程本身性质和课程标准要求,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对教学内容、教学步骤、教学方法、教学活动等进行具体设计。充分体现规范性、合理性、适用性和先进性。教案应是参赛教师本人自主编写的教案,不得抄袭。

4、赛课结束后必须组织评课。说课安排在课堂教学后评课时进行,对教学设计的思路进行阐释,时间控制在5分钟内,重点阐释教学目标、教法、教学过程及目标实现情况、教学反思等方面。

六、竞赛宗旨与要求:

1、本次课堂教学能力竞赛是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抓手。宗旨是为了规范课堂教学,提高教学质量,促进国家有关中等职业学校专业教学标准、实施性教学计划和课程标准在教学实践中的有效落实。

2、各系要高度重视,深入落实教师课堂教学能力竞赛活动,做好竞赛方案,认真组织系(部)教师听评课活动,严格执行竞赛评分规则,对教师授课情况进行公正、公平、客观的评价诊断。并将评分记录表等竞赛资料报教务处,作为教学诊改的资料存档备查。

3、分管系(部)的学校领导、处室主任、系主任要深入课堂,参与听评课活动,督导系(部)有序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竞赛活动。

4、竞赛原则上要求2006年入校以来的全体中青年教师包括聘请教师必须参赛,本学期新进的外聘教师可以不参加竞赛,但要求必须观摩竞赛活动。

5、课堂教学能力竞赛成绩作为本年度教师教学工作考核课堂教学效果项目的得分依据。参赛的教案、评课记录、获奖材料计入教师业务档案,作为职称评定、评优评先的重要依据。

6、参赛教师要在上课前提交标准教案或课件(评委每人一份)。

六、奖项设置及评选办法

1、评选办法

竞赛组织与评审委员会对参加校级决赛的教师分别从课堂教学、教案、说课稿三方面进行评价;课堂教学、教案、说课分别占总成绩的60%、20%、20%。每项满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最后平均得分为该项目的成绩。

2、奖项设置

课堂教学能力竞赛设立个人一等奖2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7名,分别占决赛人数的20%、30%和50%。设立2个优秀组织奖(见附件7,8),对获奖部门及教师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

此次获奖教师计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基本项的考评中,作为教师职称评聘和评优树先的重要依据,在个人评优、评先、职称评定和学习进修等方面优先考虑。

通知未尽事宜由教务处负责解释,联系电话:2315325

附件1:2006年以来入职的教师名单(参赛教师名单)

附件2:各系(部)选拔参加决赛名额分配表

附件3:教师课堂教学评价表

附件4:教师教案评价表

附件5:教师课堂教学说课评价表

附件6: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大赛优秀组织奖评分表

附件7:教师课堂教学能力大赛决赛推荐表

附表8:教师成绩统计表

教务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