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内部等级岗位任职条件(节选)

 

(四)专业技术五、六级岗位
  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五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专业技术六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l项。
  1.重大业绩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敦煌文艺、省部级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获中国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优秀图书、新闻、出版、戏剧、长江韬奋出版新人奖一二等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
  (4)获全国杰出专业技术人才、国家有突出贡献优秀中青年专家称号,省科技功臣奖,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入选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国家级公示名单的专家、学者。(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2.突出业绩
  (1)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四等奖,省优秀设计二三等奖,市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或2次获市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三等奖。
  (2)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省敦煌文艺、省社会科学最高奖三四等奖,省教学成果厅级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或2次获市州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1项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或完成的2项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
(4)主持(前2名)完成2项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部门下达的重点或大型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通过省部级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效益。
  (5)主持(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为单位创经济效益80万元以上(以单位收款收据为准);或获省优秀新技术、新产品一二等奖。
  (6)主持(前2名)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成立了该新专业、新学科的专门机构(含单位内设部门),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组织专家认定,填补了省内空白。
  (7)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2项;或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5项,其中至少1项实施后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并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认定。
  (8)主持(前2名)完成列入省部级以上社科规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并经省部级以上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心),取得显著效益。
  (9)主持(前2名)制定了由国家颁布(以文件为准,下同)的行业标准1项;或省上颁布的地方标准2项(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0)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有重要科学价值的专著或译著l部;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全国性或省级教材1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部分专著或译著不少于10万字、教材不少于12万字。(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1)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署名为准),在世界3300种著名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l篇;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并在省级学术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
  (12)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包括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和学生参加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二等奖或取得名次;或获全国三等奖、全省一二等奖2次。(省市单位不累加计算)
  (13)被评为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省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获市州和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市州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州党委政府、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2次(或其中2个)。(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4)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或受聘为国家级学术刊物编委。(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五)专业技术八、九级岗位
  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
  专业技术八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1条业绩1项,或第2条业绩2项。
  专业技术九级岗位:至少要符合下列第2条业绩1项。
  1.重大业绩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建筑工程装饰奖,省部级农牧渔业丰收、优秀设计奖,市厅级科技进步、农牧渔业丰收一二等奖。
  (2)作为定额内人员,完成的作品获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中国文化艺术、广播电视、优秀图书、新闻、出版、戏剧、长江韬奋出版新人奖,省教煌文艺、省委宣传部五个一工程奖。
  (3)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国家优质工程鲁班奖、省优质工程飞天金奖。
  (4)被评为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优秀中青年专家、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或获省委、省政府、国家部委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2.突出业绩
  (1)作为定额内人员,获省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获市厅级科技进步、社科联、高校社科、教学成果、农牧渔业丰收奖等有关厅局同类奖项的三四等奖1项;或作为主持人(前2名)获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
  (2)作为施工项目经理、质量安全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完成的工程项目获省优质工程飞天奖1项,或市州优质工程奖(如白塔奖、麦积奖等)2项。
  (3)主持(前2名)完成列入国家部委和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等部门下达的科研、工程、技术改造、技术推广等项目l项,通过省市级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4)主持(前2名)完成未列入省计划的科研成果、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开发项目,通过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或市州组织的鉴定、验收(以鉴定、验收证书或文件为准),为单位创经济效益20万元以上(以单位收款收据为准);或获市州优秀新技术、新产品奖。
  (5)在市州、省直厅局系统内主持完成了创建新专业、新学科的工作,成立了该新专业、新学科的专门机构(含单位内设部门)。省直单位经省级业务主管部门认定,达到省内先进水平;市州单位经市州业务主管部门认定,达到市州先进水平。
  (6)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实用新型专利2项,实施后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经省业务主管部门验收认定;或本人(第一完成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1项。
  (7)主持(前2名)完成了列入省部计划的社会科学研究项目1项(或市厅级2项),并经省(或市厅)级鉴定验收(含阶段性鉴定验收),取得较好效益。
  (8)主持(前2名)制定了由省上颁布的地方标准l项。(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9)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了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或主编(排名第一)公开出版了本专业全国性或省级教材l部;或作为合作者,本人撰写部分专著或译著不少于6万字、教材不少于10万字(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0)独著或作为第一作者、执笔人、通讯作者(以期刊中署名为准),在国家权威学术刊物(不含增刊、专刊、副刊,下同)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4篇以上(市州属单位和兰州城关、七里河、安宁、西固4区属单位3篇,其他县属单位2篇。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1)作为第一完成人完成的成果(包括作为第一指导老师,指导团队和学生参加竞赛),在全国本专业竞赛、考评中取得名次或获奖;或全省本专业竞赛、考评中获一二等奖、取得名次;或获全省三等奖、市州一等奖2次。(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2)获市州和厅局学术技术带头人、骨干教师、教学能手、市州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市州党委政府、省级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或2次获县委县政府、市州业务主管部门授予的专业技术工作先进称号。(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13)担任省级本专业学会常务理事、正副秘书长、专业委员会正副主任委员;或担任全国本专业学会理事;或受聘为省级学术刊物编委。(省市属单位不累加计算)
  (六)专业技术十一级岗位
  任现等级岗位以来,基本条件符合统一规定和要求,其他业绩基本达到专业技术十级岗位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