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学生眼保健操管理通知

 

各系(部)
为了加强学生眼保健操的管理,落实行政会议有关精神。教务处要求第二节课任课教师必须在课后督促学生认真做完眼保健操之后方可离开教室。从今天起,教务处将对各系(部)进行检查。不按要求执行者,将予以通报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教务处
2013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