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毕业证办理与发放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促进我校毕业生毕业证及档案管理规范化,确保毕业证及档案及时有效的发放。根据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毕业证管理与发放文件规定和《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一、毕业证书的办理


 1、我校全日制学生毕业证的办理与发放,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及省教育厅有关毕业证管理与发放文件规定执行。

 

 2、凡被我校正式录取、电子注册有效学籍的学生,学完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考试、考查成绩合格者,经学生处、教务处审核,学校行政会议审查通过,由学生处收集并核准学生的基本信息(学生信息应包含学生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生身份证号、政治面貌、民族、专业、班级、籍贯、来源地区等),办理毕业证。


二、毕业证书的发放

 

1、毕业证及档案的发放由学生处统一安排。班主任具体负责本班学生毕业证的发放工作。

 

2、每届毕业证办理完毕后,由学生处在学校网站发布公告信息,通知毕业生领证的相关信息

 

3、凡交清学校全部费用,成绩合格,办清离校手续,并交纳毕业证工本费的毕业生可直接联系班主任领取毕业证、档案及择业通知书。

 

4、班主任要按学生处规定的时间通知学生领证,并把毕业证发放的手续按规定的时间上交学生处。

 

5、未交清学费或未办理完离校手续的学生,只能和学生处联系,办理完毕所有手续后方可领取毕业证、档案及择业通知书。

 

三、本规定从2011年7月5日开始执行,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学生处

201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