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班级课桌凳管理办法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班级课桌凳管理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校财产管理,提高课桌凳使用效率,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特制定本办法。 1. 班主任是班级课桌凳管理和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课桌凳管理要落实到每一位学生,实行谁用、谁管、谁负责的办法,但班级不得预收保证金,不得罚款。 2. 学生是课桌凳使用的责任人,严禁学生用小刀、改正液、画笔等在桌凳上刻画、标记、写字,不准粘贴画片,不准随意拧、撬桌凳螺丝、钉帽,保持课桌凳整体洁净无损坏。人为损坏和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实行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找不到责任人的由使用该课桌凳的同学负责,损坏后班主任应督促学生及时修理,学生离校前须自行修好后交回学校。 3. 班主任平时要加强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爱护班级课桌凳教育。要经常检查班级课桌凳完好情况,清点班级的课桌凳数目,将多余的课桌凳及时交到总务处库房保管,否则造成损坏由班上负责。 4. 学校每学期期末由总务处组织工作人员检查班级课桌凳的损坏情况。根据查验结果对各班使用情况进行总结评比,纳入班主任考核,并将结果在学校办公平台上公布。 5. 班级如有学生办理转班手续,必须经转出、转入双方班主任验收课桌凳后方进行,否则由原班主任负责。 6. 学生如有需要修理课桌凳的同学,请与学校签约的维修师傅进行联系及时修理。修理收费标准在修理处张贴,欢迎师生监督。维修师傅:袁柏学,电话:15214107438,监督电话:王海,电话:18993580189 刘斌,电话:18993580222 总务处 2018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