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号公寓楼屋面租用协议

三号公寓楼屋面租用协议 出租方: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凉州区委宣传部(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租用甲方位于三号公寓楼约90平方米的空闲区用于广告牌匾建设,架设高度为高出其楼顶围墙约3米,现甲乙双方就有关上述场地租用事宜,经协商达成以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一、租用场地具体位置:三号公寓楼屋顶东边   二、租用场地面积:约90平方米   三、租用场地用途:用于武威市委宣传部广告牌匾建设   四、租用期限:暂定3 年,自2017年7月8日至2020年7月7日。   五、租金及支付方式: 为了支持武威地方文化宣传公益广告事业,在协议期内甲方决定不向乙方收取场地租赁费用。 六、双方权责:   1.乙方在租用期间,拥有其牌匾设施的所有权。甲方应提供乙方电缆在甲方区域楼宇内架设或管线引入牌匾的路径。   2.甲方应提供乙方工作人员进出等施工便利条件。甲方在自有用电额度内,向乙方提供380伏交流电源接点,并提供从配电柜到乙方用电电源进线的路径,架设费用及电费由乙方自行缴纳。 3.乙方使用的电源由乙方自行架设经中国电力部门检验合格的计量表,依法计量,每半年向甲方结算一次,分别于每年7月5日前和1月5日前向甲方交清电费。价格为0.6元/度。甲方在电力部门和供电设备允许的情况下保证为乙方设备正常供电,若因停电造成乙方设备的故障或损坏,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4.乙方安装的电子牌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保证无污染、无辐射 、无毒害、无影响教育教学活动的噪音,无安全隐患,确保牌匾稳固安全,与屋面连接点应做防损伤处理。由于电子牌匾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全责。   5.乙方安装、维护、检查工作人员出入应遵守甲方安全保卫制度。乙方工作人员必须持甲方为其办理的出入证方可进入现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乙方人员进入甲方区域。   6.电子牌匾供电线路及所有设备维修保养由乙方自行维护和检修,甲方提供三号公寓楼梯口供乙方出入楼顶的通路。如因维护保养不当或不及时造成屋面破坏的,由乙方负责为甲方恢复情面防水,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   7.本协议有效期内,乙方电子牌匾发生的故障,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人为因素给乙方造成的各种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因不可抗力给双方造成的损失除外。   8.协议有效期内,如因国家政策、学校建设等原因甲方需要终止协议,应在一个月前通知乙方,由乙方自行拆除电子牌匾,甲方不承担任何费用。   9.协议期满后乙方方如续约,需提前1个月与甲方协商续签事宜。 10.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及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力。   1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