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学校家属小区内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 综合治理的通知

各位住户:

近年来,我国电动车火灾频发且呈逐年增长趋势,造成大量人员伤亡,事故暴露出电动车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为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防风险保平安迎大庆”消防安全专项行动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学校决定在家属小区内开展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三轮电动车、残疾人轮椅车、小型低速电动汽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将相关事宜要求如下:

1.不私自改装电动车。包括: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

2. 不把电动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不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3. 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的,需及时找专业人员更换或维修。

4.不在室内、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充电,不乱拉乱接充电线,不超长时间充电,不无人值守充电。

5. 对电动自行车因安全管理引发火灾的,将依法追究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保卫科

                                   20195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