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技术业务理论考试
(一)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考场、时间和考号参加考试。
(二)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场并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身份证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查对,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不得入场。
(三)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试卷是否完整、清晰,若发现试卷不清晰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并在试卷上正确清晰地填写姓名、考号,不允许在临交卷时填写姓名、考号,否则试卷无并效。
(四)参考人员应用钢笔或圆珠笔答题。
(五)不得夹带、传递、窥视,不得交头接耳、冒名顶替。
(六)参考人员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在完成答题前离开考场者不得再入场续考。
(七)考试时间终止后,参考人员应主动将答卷放置在桌上并离开座位。
(八)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
(九)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人员外,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得进入考场。
(十)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的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二、操作技能考核
(一)参考人员应按《准考证》所指定的考场、时间和编号参加考试。
(二)考试预备信号发出后,参考人员凭身份证、准考证入场对号进入操作工位,入场时,按〈技术准备通知单〉的规定,携带工具、刃具等,并按职业和劳动保护要求着装,超过规定考试时间30分钟者不准入场。
(三)参考人员入场后应认真检查操作工位,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要求者应及时向监考人员报告,以便及时处理。
(四)参考人员要严格遵照工种(专业)操作工艺要求进行操作,不得有传递、剽窃、舞弊现象(或交换原料、工夹量刃具和成品)。违反者,监考人员有权制止直至中断其考核(五)参考人员要爱护考场公物,注意安全,不得在考试中途离开考场。
(六)考试时间终止后,参考人员就立即停止操作,并将操作台(或工位)清理干净,主动请监考人员给予验收。
(七)考场内严禁吸烟、喧哗。
(八)除考场监考人员、工作人员、巡视人员外,未经批准,其他人员一律不准入场。
(九)对违反考场规则、考试纪律人员,视其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