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训室管理规章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 凡在实训室实训的师生都必须遵守实训室管理制度。

第二条 教学计划内的课程实验,须在学期初以前将实训教学计划提交实训室待确定后给予安排。

第三条 非教学计划内的教师和学生或其他人员要求实训,按开放实训对待,必颁事先向实训室管理员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由实训室管理员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安排。

第四条 实训室内必须保持安静、清洁、严禁戏闹。

第五条 外来无关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训室。

第六条 实训室管理实行专人负责制。

第七条 对违反实训室管理制度者,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教育,造成严重后果的,视后果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八条 开放实训,须遵守学校和实训室有关开放实训的有关规定。

第九条 师生在浏览因特网时,必须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有关网络管理守则,违者责任自负。

二)学生实训守则

第一条 进入实训区前,须佩带鞋套,将书包和其他与实训无关的物品放在指定位置。

第二条 不准带食物和饮料进入实训室,不准带与实训无关的东西进入实训室。

第三条 整班实训者应遵守课表安排的实验时间,按时进入实训室。

第四条 学生实训必须服从指导教师和实训室管理员的调配。

第五条 进入实训室的学生未经允许不准乱动室内任何设备。

第六条 保持实训室安静、整洁,实训室内不准大声喧哗,不能随意走动,上课期间走出实训室要向指导教师请假。

第七条 实训室内严禁吸烟、使用明火和随地吐痰,不准乱扔纸屑,不准在桌椅、墙壁上乱涂乱画。

第八条 爱护实训设施,严禁私自拆卸配件,不准拆卸计算机及调换计算机硬件设备。在遇到计算机和其它设备发生故障损坏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向指导教师报告,听候实训室管理员安排。

第九条 严禁更改设置参数、添加口令、删除文件。

第十条 不得在实训时观看和传播黄色或反动的文字资料及图片,不允许玩计算机游戏。

第十一条 损坏计算机和其它设备的,应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将反映到学校给予处理。

第十二条 实训结束后按操作顺序关机,并将桌椅、键盘等复位,做好机位周围的清洁工作。

(三)学生实训违纪处罚条例

以下行为被视为违纪行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

第一条 带食物、饮料进入实训室。

第二条 在实训室内乱丢纸屑和杂物,损坏桌椅。

第三条 进行与实训课程无关的操作,影响实训设备的正常使用。

第四条 擅自设置密码、口令,删除文件。

第五条 实训结束后,桌椅、键盘不复位,不正常关闭电源。

第六条 大声喧哗,干扰其他同学实训,在实训室随意走动。

第七条 课程结束后不按时离开,不听从教师和管理人员劝阻。

(四)实训指导教师职责

第一条 对初次实训的学生进行实训前的教育。

第二条 按教学计划排定的课程,明确实训内容,耐心指导学生实训,及时解答学生疑问。需更改课程的,提前与实训室联系。

第三条 实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实训室。

第四条 督促学生严格遵守实训守则,及时纠正学生违章操作行为,制止学生的违纪行为。

第五条 实训结束后,提醒学生按规定程序关机,键盘、桌椅复位,并组织学生搞好实训室卫生工作,待全体学生离开实训室后,关好门窗后指导教师方可离岗。

第六条 指导教师应认真填写实训授课日志,指导学生填写实训报告。

第七条 计算机发生故障时,指导教师应及时向实训室管理员汇报,任何人不准私自拆卸计算机零件和对计算机进行较大故障的处理。

第八条 因课程需要使用特殊设备或软件,应于一周前与实训室管理人员事先协商。

(五)实训室主任职责

第一条 实训室主任在学校有关部门的领导下,负责实训室的有关工作。

第二条 负责修订实训室各种规章制度,进行科学化管理。

第三条 协调实训室内外的关系,分配实训室岗位职责未尽的工作。

第四条 审核实训室上报的有关报表、材料等。

第五条 审核确定教师提出的实训项目等。

第六条 负责督促检查实训室内卫生。

第七条 负责督促检査实训室管理制度和学校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

第八条 根据教学、实训要求,负责合理配置实训室的计算机硬件、软件及其它设备。

第九条 负责实训室的统一管理,并督促上课(机)指导教师履行职责,对违规学员进行教育或予以处罚。

第九条 完成本岗位规定的其他职责。

(六)实训室管理员(设备管理)职责

第一条 管理实训室内的所有设备,认真做好设备登记等。

第二条 根据课程安排和实训要求,做好实训前的准备工作,保证学生准时实训。

笫三条 负责实训室各类账目的管理,认真执行学校财务制度。

第四条 负责制定实训室上报的仪器设备、零配件等的添置计划和损失情况。

第五条 负责八小时内的实训室安排、监督检查,及时填写实训室记录、教学实训记录。

第六条 协助系统维护人员做好设备维护工作。

第七条 督促上课(机)指导教师履行职责,对违规学员进行教育或予以处罚。

第八条 负责管理实训室钥匙,钥匙转交他人须经实训室主任同意。

第九条 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实训指导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实训室卫生扫除。

第十条 负责实训室的安全,随时检查实训室水、电、暖设备,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一条 承担实训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实训室管理员(系统维护)职责

第一条 负责实训室运行系统的维护、设备的维修和保养。

第二条 根据课程和实训要求,做好实训课安排。

第三条 对计算机系统设备定期进行检査保养,认真做好维护、保养及排除故障的登记。

第四条 负责八小时内的实训室安排、监督检查,及时填写维修记录、教学实训记录。

第五条 负责监控、检査实训室的计算机网络系统运行情况,及时有效地排除故障,确保计算机系统的安全运行和教学、实训的正常进行。

第六条 负责实训室的计算机网络安全,防止和消除计算机病毒的入侵和传染。

第七条 经常保养维护实训室设备,随时观察实训室设备运转情况,遇电压不稳等特殊情况,应果断采取措施,及时排除设备故障,疑难故障应及时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 负责管理实训室钥匙,钥匙转交他人须经实训室主任同意。

第九条 协助指导教师做好学生实训指导工作,组织学生进行实训室卫生扫除。

第十条 负责实训室的用电安全,随时检査开关设施,消除火灾隐患,杜绝可能发生的事故。

第十一条 承担实训室安排的其他工作。

(八)实训室值班人员职责

第一条 值班人员应提前10分钟上班做好准备工作,打开照明电源和系统电源,保证学生准时上课。

第二条 认真做好学生上、下机的登记工作,遇特殊情况应做好记录。

第三条 值班人员负责监督学生遵守实训守则,不准带书包,饮料、磁盘、光盘进入实训室。

第四条 值班人员须到实训室内巡视,查看学生实训情况、计算机、空调等的运行情况和机房环境状况,发现异常情况或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做好详细记录,并报实训室管理人员。 第五条 对于学生上机遇到的设备问题能够解决的应及时解决,并耐心、热情地解答学生提出的有关实训室服务各种问题。

第六条 随时注意保持机房内计算机和桌椅的整齐,保持服务台周围和前厅的整洁,并保管服务台前的任何服务设施。

第七条 下班前应保证学生全部离开实训室,检查设备是否齐全,关闭主机、总控电源、照明灯电源等。

第八条 上班时间负责实训室的值守工作,任何设备出入实训室都须凭实训室负责人签发的设备出入证才能放行。

第九条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

第十条 下班后,应对实训室进行安全检查,关闭门窗。

(九)安全防火制度

第一条 实训室管理人员熟悉室内电器设备安全使用常识,遵守安全制度,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第二条 定期检查实训室电源、设备,对有故障的设备,不得加电运行。

第三条 机房设备加电后,管理员不能离开机房,下班时机房动力、照明、总电源必须切断,并做好记录。

第四条 非实训室工作人员不经同意不得进出实训室,实训人员不得在实训室内作与实训无关的事情,不得使用与实训无关的设备。

第五条 实训室建立用机登记和故障维修登记记录。

第六条 实训室内禁止吸烟,严禁一切明火进入。

第七条 任何人不得将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带入实训室,维修动力电源要请电工进行,维修设备必须使用的有机溶液不得在实训室存放,维修设备要及时切断。

第八条 管理人员要做到了解火灾的危险性,了解预防火灾的措施,了解火灾的扑救方法,学会使用消防器材,会处理火灾事故,会报火警。

(十)实训室资料及软件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训室资料及软件所服务的对象为相关专业的任课老师,由专人保管,并登记造册定期清查、整理。

第二条 借用软件者应经管理人员同意,并填写借据,借期一般为一周,特殊情况需经同意。

第三条 使用者应爱护并保管好资料、软件,不得涂改、污损、残缺。若有问题应及时将出错信息告知管理人员。

第四条 资料原则上不借出,但确有需要者应填写借据并限期归还。

第五条 对于一些重要的软盘及光盘应备份保管。

(十一)实训室设备管理办法

第一条 实训室所有设备、器材和材料由实训室专人统一管理。

第二条 所有设备和器材都应有明细帐和设备卡,并做到三个部分分别建帐,使账、卡、物一致。每学期的最后两周由设备责任人组织对帐。卡、物进行一次校核、清点,出现失误由责任人负责。

第三条 实训室中的设备一般应固定放在指定的位置,如需变更设备的摆放位置应得到实训室管理人员的同意。

第四条 日常不用的设备,应在专门仓库中保管。

第五条 实训工作人员和实训者都有须做到爱护公共设备。

第六条 非管理人员不得搬动各项设备或拔插设备的电源。

第七条 设备维护由专人负责,实训室设立维护日志和维修记录。

第八条 因工作需要,各项设备、器材、材料如需拿出实训室,在经过管理人员同意后,均应填写借据,凭借据机房管理人员才可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