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四项重点工作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激发我校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创先争优的内生动力,把创先争优活动的各项要求真正落到实处。根据市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武威市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四项重点工作实施意见》(武创组发[2010]9号)要求和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部署,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如下实施办法。

 

一、目标任务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以“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公开承诺、及时开展领导点评、认真组织群众评议”活动(以下简称“四项工作”)为重点,扎实推进我校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为实现“改革创新、特色发展、提高质量、提升内涵”的目标任务奠定良好的基础。

 

二、主要内容

 

“四项工作”从2010年8月份开始,主要内容是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全面推进创先争优活动公开承诺、及时开展创先争优活动领导点评、认真组织创先争优活动群众评议。

 

(一)集中核查

 

创先争优活动是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继续、延伸和深化,集中核查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后续工作,是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的关键所在。各党支部、各部门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集中力量对学习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一次“回头看”。一是全面自查。要对照学校整改落实方案提出的目标要求、责任分工、具体措施、整改时限,一项一项地加以解决。要确保整改效果,对已经整改落实的问题,要抓好巩固提高;对虽已整改但效果不理想、师生意见较多的问题,要限期改正提高;对需要长期整改落实的问题,要制定重点攻坚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抓好落实。二是督促检查。要采取听取汇报、查阅材料、实地考察、座谈测评等方法,检查整改落实情况,真正把整改落实后续工作落到实处,做到解决问题力度不减弱,落实整改措施不松懈,以实际成效取信于广大师生员工。

 

(二)公开承诺

 

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实行公开承诺,是增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投身创先争优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激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内在动力的重要方式。一是学校各级党组织要围绕提高学校内涵、深化教育改革、搞好教书育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在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办学质量、培养合格人才、办人民满意的职业教育、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和服务学校科学发展等方面作出承诺。教职工党员要围绕教书育人、服务发展,重点在爱岗敬业、教学研究、课程改革、服务师生、关爱学生、为人师表、廉洁从教,做好教育教学工作等方面结合岗位特点和本人实际,提出参加活动的具体打算,自愿提出承诺事项,作出书面承诺。二是要采取召开党委和支部会议,对各项承诺事项进行讨论,力求明确、具体、实在。三是学校党委要对各党支部的承诺事项审核把关,各党支部要指导帮助党员确定承诺事项。承诺事项确定后,形成承诺书、承诺卡。四是各党支部要通过会议、文件和网络等形式,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并把践行公开承诺情况作为年度考核评价和评议党员的标准之一,纳入绩效考核。2010年公开承诺于8月底完成,今后公开承诺在每年年初进行。

 

(三)领导点评

 

实行领导点评,是大力推进创先争优活动深入开展的重要方式之一。对党支部的点评要围绕推进重点工作、班子建设、民主管理、党风廉政以及党员师生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解决情况等,重点对推动教学质量提高、加快各项事业发展、促进和谐校园建设、提高服务师生水平、增强基层组织活力等方面进行点评。对党员的点评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等内容,重点对工作思路、教学能力、效率业绩、纪律作风、学习态度和学习成绩等方面作出点评。特别是对创先争优活动中党支部和党员承诺践诺情况进行点评。学校党委领导点评各党支部及班子成员,各党支部书记点评所属基层党支部及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点评党员。各级党组织可结合日常工作安排、组织生活会、党员大会等进行点评。领导点评活动原则上每季度进行一次,也可根据活动进展情况和工作需要不定期进行。要建立点评台帐,记录点评内容,及时进行意见反馈和督查落实,并通过有效方式,向广大师生员工公开。

 

(四)群众评议

 

组织群众评议,是拓宽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渠道,提高党组织和党员践行能力,确保创先争优活动取得实效的有力举措。各支部组织评议要重点按照党组织“五个好”、党员“六模范”标准是否达到,公开承诺是否兑现,重点工作是否完成等方面进行。要采取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大会、发放群众满意度测评表、设立意见箱等方式,组织党员师生评议。群众评议活动原则上每半年进行一次,对党组织和党员的评议结果,要向党员师生通报征求群众对评议结果的满意度,并作为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党支部、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切实抓好集中核查、公开承诺、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等“四项工作”,做到有机衔接,步步推进。

 

(二)落实工作责任

 

各党支部书记是“四项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校党委《实施方案》和本《实施办法》要求,明确责任,精心组织,推进活动健康发展。

 

(三)加强督促检查

 

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采取召开汇报会、推进会和重点抽查、检查指导等方式对各党支部“四项工作”进展情况适时进行督促检查,及时总结经验,认真解决突出问题。

 

(四)及时报送材料

 

对于“四项工作”的开展情况要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材料,报校党委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核查和公开承诺”活动小结于2010年8月25日前上报;“领导点评和群众评议”活动小结于2010年9月25日前上报。

 

甘肃省理工中等专业学校

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