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的安排

 考培中心、各系及全体专兼职教师:

根据学校教学工作安排,20152016学年第2学期期中教学检查于53日至512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检查的主要内容:

1 各类教学文件(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实际进度记录表)的执行情况,检查教学进度和内容是否符合授课计划;

2 教师教案、课堂教学、作业批改情况、教室日志等;

3 教材、教学大纲及教学参考资料、教具的配备及使用情况;

4 教学秩序以及停课、调课制度执行情况,检查有无随意停课、调课,不按时上、下课等现象;

5 实验、实习(训)教学进行情况;

6 收集师生对教学工作及教师的意见;

7.  各系巡课制度落实情况,巡课记录是否真实;

8 检查实验实训室运行情况及实训日志的记录情况,以及学生对实训课的反映。

9.  各系开展教研活动的情况(查记录),系主任深入课堂听课的情况;

10、期中考试的组织与安排,包括命题、考场布置、考试纪律、成绩录入等环节的落实情况。

(二)检查方式:教学检查以各部门自查为主,教务处随机抽查,听课检查,分组互查、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等方式听取教师、学生对教学情况、教学服务情况的意见,以及检查教学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检查要求:

1、各部门在对教师进行教学检查的基础上,形成教学检查总结附《期中期教学检查基本数据统计表》和《教案检查评分表》(教案评分优秀率、良好率均不能超过检查总人数的30%),纸质版经系(部)主任、课程组长签字后于512日(星期四)前交教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送教务处邮箱。

2、各系(部)要在512日前组织召开系(部)教师教学工作会议,总结前半学期教学工作,通报期中教学检查情况,对期中考试进行分析,指出教学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五)教务处组织召开期中教学检查总结通报会,要求各系主任对本系期中教学检查情况、期中考试情况及召开系(部)教师期中教学工作会议情况进行总结发言,教务处对期中教学检查进行全面总结,并对后半学期教学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教务处

                                20164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