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工作职责

 

教员的职责

 

一、在指导教师指导下担任课程部分内容的讲授、或辅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

 

二、参加实验室建设、生产实践及社会调查等工作。

 

三、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助理讲师的职责

 

一、担任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及基本技能的训练。

 

二、参加实验室建设、生产实践、社会调查、教学研究等工作。

 

三、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讲师的职责

 

一、担任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组织与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主持毕业设计.、论文答辨。

 

二、参加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技术发展动态,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及教学研究。

 

三、主持实验室建设工作。

 

四、指导教员、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

 

五、承担教学管理工作、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高级讲师的职责

 

一、担任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组织与指导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工作。

 

二、主持或参加编写、审议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他教学文件,主持教学研究。

 

三、指导和主持实验室建设、设计、革新实验手段或开设新的实验。

 

四、掌握本学科的国内外学术、技术发动及动态主持或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及其他科学技术工作。

 

五、担任培养教师工作。

 

六、担任教学管理工作、学生思想政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