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员任期目标职责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诚职业教育事业,爱岗敬业。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关心爱护学生,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职业道德高尚,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在高级讲师或讲师指导下,担任一门课程的讲授,并完成该课程的辅导、实验、实习,参与课程设计及学生基本技能的训练。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增强实践能力。理论课教学全学年不少于240学时,辅导实验、实习等工作不得少50学时。

 

三、积极参加实验室建设、生产实践和社会调查等工作。

 

四、必须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要求任期内至少担任一学年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

 

五、在任期内,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求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学论等基本知识,并作好学习笔记,正确按教学原则和教学方法组织教学。

 

六、要主动接受校领导、教务处、教研室及教师、学生对自己履行职责的检查、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