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市直、区属高中学校、职业学校、民办学校:

根据甘肃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国家开发银行甘肃省分行《关于开展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高中预申请工作的通知》(甘教助函201912号)精神,现就我区做好2019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预申请工作安排如下:

一、工作目标

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贫困认定工作前移,减轻贷款受理高峰期工作压力,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做到精准资助,避免不符合条件的“想贷就贷”

二、预申请的范围

凡是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纳入预申请范围(不限于建档立卡户、城乡低保户和高中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

三、预申请条件

预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均在凉州区;

(四)在凉州区域内高中学校(含职业高中)就读,学习成绩较好,参加普通高考后预计能被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录取的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经济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有以下条件之一的优先:

1.建档立卡贫困户、农村特困户和城乡低保户;

2.孤儿及残疾人家庭;

3.遭受自然灾害,造成重大损失,无力负担学生费用;

4.家庭主要成员患有重大疾病;

5.家庭主要收入创造者因故丧失劳动能力;

6.无稳定收入的单亲家庭;

7.老、少、边、穷及偏远农村的家庭经济困难家庭;

8.父母双方或一方失业的家庭;

家庭经济困难情况由学生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或镇(街道)扶贫、民政部门认定;学生在校表现情况,是否诚实守信、是否有违法违纪行为由所在高中(中职)学校进行审查。

四、预申请工作流程

1. 开展宣传

相关学校要全面开展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宣传工作,通过开设专题讲座、下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指南》、张贴海报、印发宣传材料以及播放宣传片等方式使学生和家长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业务政策、申办流程、贷款发放和还款方式,确保政策宣传到班到人,家喻户晓。

2.提出申请

凡是有贷款需求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纳入预申请范围,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将符合条件且有贷款意愿的学生名单进行统计汇总;跨区县就读的高考生和在校学生首贷预申请工作,由资助中心负责。

3.公示、认定名单

各高中学校将符合条件的预申请名单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同时公布资助中心电话;公示后有异议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无异议的预申请名单通过计算机录入“学生预申请模板”(见附件),并打印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学校存档,一份5月25日前加盖学校公章报资助中心存档。

四、工作要求

1.各校要组织所有预申请的学生接受诚信教育,了解生源地助学贷款政策,熟悉贷款申请办理流程。

2.各校要通过预申请工作,初步确定今年可享受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新生的基本信息,增强各高中学校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计划性和针对性。

3.各校要认真做好学生贷款预申请资料汇总上报工作。各高中学校要认真统计户籍属于本区的预申请学生信息,填写《学生预申请模板。对户籍属于本区外的学生按“未通过高中预申请首贷”要求做好宣传解释工作。

4.各校要严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及认定程序,禁止人为设置指标,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应贷尽贷”不漏一人,做到精准资助,避免不符合条件的“想贷就贷”

5.只有通过预申请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才可以直接在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高校在校首贷生直接在资助中心办理预申请。

 

附件:1.学生预申请模板

 

 

凉州区教育局

20194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