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保卫科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公安机关和学校的指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师生进行综合治理,提高学校的自防、自卫和自治能力。

2、负责落实安全保卫责任制和安全技术措施,做好防盗、防火、反恐等工作。

3、负责制定治安保卫、安全检查等工作的规章制度,制定要害和重点部位的安全保卫措施。

4、搞好学校内部及周边的综合治安管理工作,防止各种刑事犯罪活动的发生,经常深入现场,进行调查研究。加强对学校安全管理薄弱环节的防治工作,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

5、加强治安秩序管理,开展法制、禁毒等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制观念,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

6、及时准确了解、掌握学校师生动态,负责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

7、负责学校的安全防火工作,执行消防制度、落实消防管理,定期检查消防设备设施,组织培训,开展紧急疏散演练活动,开展防火教育宣传,对火灾隐患提出整改意见。

8、加强对门卫的领导管理,建立值班制度,做好来访人员、学生外出、进出车辆的检查登记。

9、建立健全治安保卫管理制度,做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

10、负责办理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