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努力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良好,教书育人,为人师表,服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学风端正。
二、承担一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及其他教学工作,指导实验、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和基本技能训练。全年理论课教学不得少于200学时,辅导实验实习等工作不得少于60学时,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技能。
三、主动参加实验室建设、生产实践、社会调查、教学研究等工作。努力提高实践能力。
四、积极承担班主任或辅导员工作,做好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道德品质培养等工作。
五、非师范院校毕业的教师要求学习中专教育学、心理学和教材教法。
六、加强业务学习,积极参加业务培训,认真自学外语,计算机科学与应用,采用多媒体课件教学,充分利用电化教学手段,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七、加强实践技能训练和创新精神的培养,不断提高实际操作能力。
八、主动接受学校领导、教务处、教研室及教师和学生对自己履行职责的检查、考核考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