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师任期目标职责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职业道德优良,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服从分配,工作积极主动,学风端正。

 

二、胜任讲授两门课程及其他教学工作,具有组织与指导实验、实习、社会调查、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的能力。全年理论教学不得少于180学时,指导实验实习等工作不得少于72学时,要有创新精神和较强的实践能力,充分发挥教学科研的骨干作用。

 

三、参加编写教材、教学参考书及其它教学文件,了解本学科的国内外教学、学术、科技发展新动态,参加科技开发、社会咨询及教学技术服务。根据专业特点结合我省实际编写一门课程补充教材、习题集、实验实习指导书。参加教学科研工作,聘任期内向本专业的师生作一次专题学术报告,并在校刊或其它报刊上发表1—2篇学术论文。

 

四、参加实验室建设,制作本学科教学挂图、教具、模型、多媒体教学课件,电化教学器件。

 

五、指导助理讲师、教员的备课、上课、课程设计、实验实习考试等教学环节,改革教学方法,采取现代化教学手段,帮助两名教师提高其教学质量和业务水平。

 

六、积极承担教研组长、班主任和教学管理工作,发挥骨干模范带头作用。

 

七、努力学习外语和计算机科学技术,不断提高外语水平和计算机操作能力。

 

八、要主动接受学校领导、教务处、教研组长及教师、学生对自己履行职责的检查、考核考评。